雲林縣興昌國小115學年度辦理寒暑假作業獎勵辦法實施計劃
貳、目的:
(一)使學生能充份利用寒暑假假期,進行學期學業總複習。
(二)利用假期期間擴展學生學習範圍,規劃具啟發性之寒暑假作業,提昇學生學習成效。
參、實施對象:本校全體師生。
肆、實施內容:
(一) 鼓勵教師規劃原創之理念,非使用坊間相關出版品或印刷品。
(二) 運用資訊科技或融入環保、科學、……等學習。
(三) 融入在地特色、拓展社區文化體驗。
(四) 鼓勵探索式、統整式及自主學習式的學習活動。
(五) 其他(學校特色、各大議題、應景節慶、重大教育政策、……)。
伍、實施方式:
(一)教師規劃寒暑假作業應考量學生家長經濟負擔,以不收取額外費用為原
則。
(二)在學生能力範圍內完成,以彈性多元之原則鼓勵學生完成探索學習。
(三)於開學後四週內辦理學生寒暑假作業展,並進行校內作業評審,提供教
師、學生欣賞觀摩學習的機會,並於辦理前以電子郵件邀請駐區督學前
往視察。
(四)檢視成果時,宜以特色與亮點為出發點。
(五)寒暑假作業展規劃內容相關活動成果資料及照片,請公告學校網頁,以利
外界 了解學校校務經營現況。
(六)寒暑假作業展規劃內容相關活動成果資料及照片,公告學校網頁,並將連
結網址以電子郵件寄至各視導區督學,俾利督學線上檢核。
陸、作業督導與評量:
(一)寒暑假作業以家長督導為原則,教師應適時予以鼓勵與輔導。
(二)開學後配合學校活動舉辦展覽,並擇優鼓勵。
(三)由各班導師評選班級寒暑假作業優秀同學,每班提報學生獎勵上限人數為班級人數之1/3(採無條件進入法),並公開予以表揚。
柒、獎勵標準:
(一)各班導師詳閱學生作品,並依學生繳交作業情形予以評分,於學生朝會時公開表揚各班成績優異學生,以資鼓勵。
(二)依據「雲林縣國民中小學辦理寒暑假作業獎勵注意事項」檢核評分表(附件一)及獎勵標準,提報績優指導教師獎勵名單共二名,由縣府獎勵。
捌、學生寒暑假作業展:於開學後四週內辦理靜態或動態學生寒暑假作業展,提供教師、學生欣賞觀摩學習的機會。
玖、本計劃經校長核准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